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实际上,针对能耗双控中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原料用能问题的完善考虑,在近年的政策中已经逐步有所体现。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中就提出“在确保完成全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条件下,对于实际完成消纳量超过本区域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消纳量的省级行政区域,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部分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该区域能耗“双控”考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
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在能耗双控措施中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原料用能的问题,表明我国已经在双控转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深改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也标志着在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完善后,已经初步具备了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工作基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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