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化碳市场的建议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吴剑明 刘寒雁2023-06-20 08:2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碳市场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此背景下,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企业,都面临着较大的绿色转型压力,绿色融资需求旺盛。要利用云南以及周边国家的生态资源优势,建立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化碳市场,积极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
 
  生态系统是吸收温室气体、解决气候变化难题的重要途径。从“碳”的角度出发,“绿水青山”被赋予了不同的价值与意义。在全球减排框架下,依托优势的生态资源,尤其是云南以及周边国家丰富的森林资源、水资源和湿地资源等,建好“碳库”、用好“碳库”,构建“碳汇富民”新机制,是云南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双碳”背景下,已有许多省份开启了碳汇、用能权、生态产品等市场交易机制创新探索。基于《巴黎协定》,尤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实施细则,从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碳交易起步,海南省已率先利用海洋资源优势启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虽然目前国际上还未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但已基本建立起以碳减排和碳汇为商品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ETS)。由于在区域性市场中,交易商品、合同结构、交易规则以及交易程序各不相同,这为推进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化碳市场建设,赋予了极具竞争力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云南仍需从多方面发力。
 
  以森林、水、湿地等资源的碳汇统计定量为重点,探索南亚东南亚一体化碳排放权交易途径。基于南亚东南亚一体化共赢发展诉求和碳汇资源共识,引领制定森林、水、湿地等主要资源的碳汇统计标准,尝试将森林资源、水资源、湿地资源、土地资源等碳汇按比例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之中,促成石化、建材、钢铁、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通过购买碳汇抵消企业的碳减排额度。同时,牵头搭建南亚东南亚一体化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通过区域内碳交易优先权,鼓励区域内生态环境优越地区积极出售碳汇,从而有效推进经济较为落后地区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具有全新时代含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发展新模式,让生态文明价值转化为支撑共同富裕的现实财富。
 
  抓住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市场)即将重启机遇,探索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碳交易市场示范。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要求,在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维护市场公平有效的基础上,按照CCER市场原则,建立省级碳汇项目库,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项目向云南倾斜,并通过金融激励等手段,不断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引导相关企业利用市场化工具主动降低碳排放。同时,激发CCER市场活力,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碳汇资源专业合作社,以推动村级碳集体经济为重点,以促进绿色发展赋能增效为指向,探索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新型绿色发展之路。
 
  支持碳汇标准研发专业团队建设,探索构建南亚东南亚区域性碳汇收储交易体系。支持区域各国高校、科研院所与碳汇资源项目方合作,共同建立碳汇标准研发团队,针对不同的碳汇资源,建立碳通量观测系统、研发碳增汇技术、开发经营碳汇项目,打造提质增汇与增收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并在RCEP合作框架下,创立南亚东南亚一体化碳汇收储交易模式,积极争取碳汇收储交易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吸引相关人员和机构自主开发碳汇资源并自愿将碳汇资源入股专业合作社。通过科学培育和产品固碳,持续产生碳汇,打通碳汇从生产到收储以至交易的渠道,实现碳汇的“可度量、可抵押、可交易、可变现”。
 
  基于“大循环、双循环”产能布局,构建南亚东南亚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配合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循环、双循环”产能布局,组织编制《云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健全生态系统碳汇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森林、水、湿地等优势碳汇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路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碳汇,推进个体碳中和,推进CCER项目参与履约,扩大碳汇减排量需求,形成碳汇交易促进生态文明新机制。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碳汇生产经营,加快碳汇价值转化,努力争取南亚东南亚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落地云南。
 
  (作者分别系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研究员、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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