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协同治理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碳交易网2021-11-18 09:32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协同增效的政策建议

 
一是制定协同治理政策制度框架。坚持中央统筹。将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协同治理为目标制定国家战略和行动指南。推动形成高效统筹、上下结合、分类施策、成本有效、公正转型、共同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协同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思维和韧性思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充分认识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韧性、恢复力、调节能力和正、负反馈机制。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推进可持续发展,下大力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科技手段为补充以增强适应能力,进一步强调适应的重要性以应对未来的气候变化。
 
二是构建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协调互动的治理体系。综合协调环境、经济和社会作用,让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形成多措并举,协调互动的治理体系。
 
履约协同。制定有关《巴黎协定》与“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的联合履约计划。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提升国家自主贡献中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力度,制定科学的、可量化的、易操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中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任务目标也需明确。
 
立法协同。国家和各有关部门统筹制修订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路线图,通过协同立法,从弥补空白、解决冲突、并行互补等维度,打破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的政策壁垒,增强法规政策支撑。
 
部门协同。构建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调管理制度,制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强化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打破价值整合的碎片化、资源和权力结构的碎片化、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碎片化三个维度的困境,形成高效协同的管理机制,为推进协同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区域协同。以保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为出发点,加强跨区域协同。建设跨区域的生态廊道、可持续供应链,建立跨区域的保护联盟和伙伴关系,实施联合行动等,提供区域协同的制度保障。
 
信息协同。基于已有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平台,搭建包括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信息在内的数据平台,利用有关决策支撑建立案例库、实践集和行动指南,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效果进行评估,撬动技术创新及融资目标的实现,为推进协同治理制定及时有效的政策提供数据信息和决策支撑。
 
利益相关方协同。充分发挥各类国内外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调动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与政府部门建立协同对话和信任,以促进制定及时有效的政策、增加投资力度、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塑集约、智能、低碳、韧性、可持续的城镇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区域综合自然资源禀赋、新能源发展及成本、产业转型战略的碳中和产业布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双碳”目标相融合,制定有利于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混合用地政策,给未来发展新能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及适应能力以更多的生态空间。
 
四是推动有利于实现碳中和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贸易与合作方式。构建可持续的贸易、投资与国际合作体系,统筹国际国内可持续发展政策。促进全球碳中和进程,构建多元气候合作、对话机制和治理体系。推动制定《巴黎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环境贸易规则和可持续投融资机制。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探索全球化重塑和双循环模式下的可持续贸易模式。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环境合作。
 
五是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应对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效应研究。继续探索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事件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影响和对策,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规划。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基于自然的恢复主流化,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发展“自然向好”型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通过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寻找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碳汇能力的有效方法。
 
作者单位:王毅,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张蒙、田春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李海东、赵立君,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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