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构成会是什么样的?
政府文件一般不会明确给出某个概念的定义,而是通过工作部署来说明某个阶段某个概念的内涵;不像学术研究
论文那样,用诸如所谓XX是指什么之类的来明确界定概念。
这样,我们读起文件来会容易地理解某个概念的大致内涵。
具体而言,从国务院4号文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上,就可以知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目前阶段主要包括六大重点任务:
生产体系;
流通体系;
消费体系;
基础设施;
技术创新;
法规政策。
这一内涵界定,更多的是近阶段推动的工作,没有包含经济活动的所有内容,如分配就不在其中(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是经济学的常用范畴)。
通过工作推动,要实现两个阶段的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按照惯例,到2025年的目标可能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某个部分(应该是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衔接;
到2035年的目标,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也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这一点,大家只要对比一下,就会发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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