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资本董事长熊焰:碳中和、碳市场与国民财富

文章来源: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熊焰2021-02-04 09:18

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

 
01
碳达峰、碳中和的意义与挑战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告:“2030年前中国要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业内称之为“30/60”的气候目标。它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并将在经济、能源和环境方面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深刻的影响。
 
“30/60目标”首先表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战略决心和决策,彰显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表明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反观美国,美国特朗普政府退出了《巴黎协定》,拒绝承认气候变化的科学共识,大幅消减可再生能源的研发费用等,对比鲜明。“30/60目标”是中国与国际主流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全球在“共同拥有一个地球”上是利益共同体,要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转型,推动世界经济的复苏。
 
关于碳达峰,中国2030年碳排放的峰值大约是140亿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的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碳达峰的主要措施是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终端部门的电气化,引入碳市场机制,加大低碳能源开发的力度。
 
“30/60目标”对中国有什么意义呢?首先,它将极大推动地方政府碳达峰目标的落实,将把气候变化工作和生态环保工作统筹融合,为顶层设计提供制度基础;将强力推动整个国家现代化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将强化国际社会对中国实现碳中和承诺的信心。中国约占全球碳排放的1/3,如果中国不实现碳中和,全球实现碳中和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而且中国体制也决定了我们对于承诺是一以贯之、说话算数的,不像美国两党制,民主党答应的事,共和党就可以推翻。中国一旦承诺,就会坚定地落实下去。
 
中国碳达峰目标实际压力很大,面临着极其巨大的挑战。第一,从2019年全球以及中国能源结构可以看到。相比于全球27%的煤炭能源占比,中国煤炭占比57%,相差接近30%。而且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并没有达峰,大概还有20%~30%的发展需求。第二,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高度依赖于高耗能的制造业。第三,中国的能源消费以碳排放强度最高的煤炭为主。到目前为止,中国的能源强度,即单位GDP能耗,虽然一直在降低,但仍是全球平均水平的1.5倍,我们用了全球23%的能源消耗创造了15%的全球GDP。这说明中国的碳达峰是有相当的难度和压力的,也反衬出党中央、国务院做出这一承诺的力度和决心。全球多数国家碳达峰时,人均GDP的起点水平约为2.5万~4万美金,时间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而中国目前人均GDP刚超1万美元,到2030年达峰时,人均GDP应该在2万美元左右,还是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所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所谓碳中和,指的是人为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对自然的影响,可以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即产生的二氧化碳和吸收的二氧化碳基本是平衡的。碳中和并不是要求绝对的零排放,而是可以通过植树造林和一些积极的技术活动来抵消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达到相等的效果。
 
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技术,一是保障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包括储能技术、输配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二是终端用能的电气化技术,电被公认是使用效率、安全性和绿色环保最好的一种二次能源,因此终端用能要尽可能电气化;三是安全的新一代核电技术,供电、供热、制氢等。氢能技术。也包括碳捕获、碳沉降技术。
 
多数欧美国家把碳中和时间确定在2050年,中国虽然晚了10年,但我们是要用30年走完西方国家走了60、70年的道路,其难度和决心还是非常大的。碳中和将成为全球新的共识、全球新的政治认同和国家博弈的手段。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