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主要建设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力市场化改革先行国家和地区虽然在市场规则等细节层面千差万别,但从市场组织角度大体可概括为分散市场和集中市场两大类,其中分散市场典型代表是英国电力市场,集中市场典型代表是美国PJM电力市场等。相邻国家或地区电力市场相互衔接融合,形成覆盖范围更大的联合市场在世界范围内不多见,较为典型的是欧洲市场和美国市场。
参考欧洲和美国等地区电力市场建设经验,考虑到由于面临优化计算维数灾问题以及全国一体化调度体系难以实现等现实条件制约,覆盖全国的完全集中市场模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我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可选主要模式为两大类:分散市场模式和准集中市场模式。
分散市场模式与目前欧洲电力市场基本相似,其主要特征是中长期、日前、日内和平衡市场均以物理合约形式为主,通过合约叠加逐步修正拟合实际运行需求曲线。由于各市场均主要为物理合约,相互关联耦合较弱,不同时序市场相对独立运作便于实现,对市场范围内系统调度控制一体化也无要求。该模式较好地契合了欧洲各国希望保留自主调度控制权,又有现实电力交互需求的情况,目前欧洲日前市场由独立电力交易中心运营,而实时平衡市场仍由各国独立自主运营。
准集中市场模式与目前美国电力市场具有一定相似性。覆盖全国的完全集中市场既不可行也无必要,可基于地区间紧密电力网络联系和强电力交互需要,因地制宜建设若干覆盖多省区的区域一体化集中市场,再相互弱耦合形成准集中式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该模式下区域一体化集中市场具备典型集中市场特征,中长期市场主要以金融性合约为主,现货市场包括日前、日内和实时市场都进行全电量优化出清,区域市场覆盖范围内系统调度控制一体化运营。区域电力市场之间则可采用中间交易商等灵活方式进行衔接耦合,既可以保留集中市场的全电量优化优势,还兼顾了灵活性和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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