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涛、刘路:打造绿色供应链,突破工业可持续发展瓶颈

文章来源:绿色论谈毛涛 刘路2020-05-27 11:01

绿色供应链管理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融入传统的供应链管理工作中,依托上下游企业间的供应关系,以核心企业为支点,通过绿色供应商管理、绿色采购等工作,推动链上企业持续提升环境绩效,进而扩大绿色产品供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全球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
进入新世纪,在发达国家绿色供应链实践日趋成熟的同时,作为全球第一制造大国的中国,加大了相关制度建设及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为绿色供应链创新实践贡献了中国力量。
绿色供应链实践取得哪些进展?
 
法律政策进展
通过出台与绿色供应链相关的法律政策,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制度环境,调动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法律政策主要通过政府和企业两类主体发挥作用。从政府角度讲,依据法律政策授权,政府可以通过财政、价格、税收、政府采购等方式,营造出有利于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制度环境。从企业角度讲,相关法律政策对企业的用地、用能、用水、用材、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提出了要求,可以为核心企业的绿色采购、绿色供应商管理等工作提供必要参考。
在我国,鲜有法律规定直接提及绿色供应链,但是《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同样会调整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流通、回收、再利用等供应链上相关环节的具体行为,对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会起到或多或少的推动作用。
与法律相比,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实践需求及时推出。2014年12月,商务部、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明确提出通过绿色采购带动绿色供应链建设。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原环境保护部共同颁布的《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提出,“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
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同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被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同年4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绿色供应链作为环境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强调以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利用市场杠杆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采取节能环保措施。同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区域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开展绿色供应链标识管理、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规范和绩效评价体系、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三五”以来,绿色供应链相关政策制定的步伐明显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打造绿色供应链作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或联合相关部委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仅2016年就颁布实施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重点围绕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旨在到2020年,在这些行业初步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机械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了三个行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强调了打造绿色供应链的重要性,明确了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重点领域以及相关配套工作。2018年4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其中将发展全过程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样明确提出了在制造业领域“打造绿色供应链”。
标准实践
我国绿色供应链相关实践起步较晚,仅有少数企业已经打造或者正在打造绿色供应链,而广大企业对此还较为陌生,往往不知从何入手。因此,出台绿色供应链相关标准,可以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模式参考,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
天津市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方面进行了先行先试,率先出台了绿色供应链地方标准。2016年,天津推出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DB12/T632-2016)《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2/T662-2016)《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指南》(DB12/T669-2016)等推荐性标准,对企业开展绿色采购以及在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绿色钢铁等行业打造绿色供应链提供了必要的模式参考。
2017年5月,首个国家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GB/T33635-2017)正式发布,并于2017年12月正式实施。该标准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制造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在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为完善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正在大力开展相关工作。其中,两项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项是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行动计划。2017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行动计划(2017~2019年)》,其目的是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促进工业能效提升与绿色发展。为落实该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了多次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工作,其中绿色供应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通过征集工作,立项支持超过20项绿色供应链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编织工作,覆盖机械、电子电器、汽车、石油化工、纺织行业、建材等行业。
另一项是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从2016年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共同开展了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主要目的是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其中“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作为三个支持领域之一。从公示项目名单来看,三年来立项支持了超过30个绿色供应链项目,同样会催生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标准。
此外,一些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也自发性地编织了绿色供应链相关标准。
地方实践
从地方层面来看,天津、上海、深圳、东莞等地率先开展了绿色供应链试点工作。
2013年,天津发布了《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开始围绕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绿色钢铁等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启动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2013年,上海启动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引导汽车及零售企业开展相关工作。2014年,华为与深圳人居环境委员会联合发起“深圳市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2016年,东莞发布了《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并实施《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家具、制鞋、电子和机械等制造行业以及零售服务业开展试点工作。
第三方实践
一些第三方机构同样是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2007年,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发出“绿色选择倡议”,并于2014年联合美国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合作开发了评价品牌企业在华供应链环境管理表现的指标体系——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2008年,NRDC开始实施绿色供应链项目——负责任采购计划,后更名为“清洁始于设计”。
2016年,阿拉善SEE公益组织联合相关企业共同发起“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推动钢铁、水泥、铝合金、木材等行业供应商改善环境表现。
2017年,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联合顺德区节能协会等机构共同发起顺德家电绿色供应链项目,旨在探索在目前产业发展阶段和市场条件下,调动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途径和模式。
2017年成立的绿色消费与绿色供应链联盟以及2018年成立的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凝聚了一大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资源,在绿色供应链创新应用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些第三方实践形成的一些创新做法及发掘的企业典型案例,对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制定及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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