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风险难以忽视 多国央行表示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碳交易网2020-03-09 09:54

或将加强气候风险监管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金融风险,多国央行和监管机构正越来越多地将气候风险纳入其监管“视野”。有专家表示,预计未来可能出现的监管举措包括:在压力测试中将气候风险评估为金融风险;鼓励或强制企业公布与气候有关的财务信息;为受监管银行的绿色金融/贷款制定可持续性标准等。不过,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压力测试仍处于初级阶段。OMFIF和玛泽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只有少数(15%)受访央行将其纳入金融机构的例行压力测试,但这一比例将会飙升,因为近五分之四(79%)的央行表示他们打算在未来这么做。
 
不过,各界对使用其所有的金融“火力”来帮助避免气候灾难仍存在分歧。例如,在购买公司债券以影响市场利率时,央行是否可以排除那些被认为是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公司债券?毕竟这会鼓励私人投资者效仿——会带来市场追捧绿色可持续的公司债券,并抛售污染者发行的债券,由此将对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