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融资国际国内进展及对中国的政策建议

文章来源:IIGF王遥 崔莹 洪睿晨2020-02-27 11:16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构建气候融资统计体系

 
作为气候资金的接收方,还未有发展中国家发布对气候资金流的追踪监测报告。虽然发展中国家质疑发达国家公布的气候资金数据的准确性,但由于自身缺乏统计数据,无法对气候资金的接收数据进行验证。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对气候资金流监测、报告和核查的能力。现阶段中国在国内外都进行了许多具有气候效应的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既能增强所在地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又能解决当地能源短缺、交通运输系统落后等民生问题,应该大力提倡。中国应着力构建自己的气候融资统计体系,搭建气候项目专项数据库,对气候项目进行统计和管理,侧重项目资金流和产生的减排效应。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也可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气候变化活动。此外,还可以对项目库中具有显著气候效应的典型项目进行宣传和推广,形成大规模示范效应。
 
本文刊发于《环境保护》期刊2019年第24期
附注
 
[1] UNFCCC. Introduction to Climate Finance [EB/OL]. https://unfccc.int/topics/climate-finance/the-big-picture/introduction-to-climate-finance
[2] 参考文献:IPCC. Climate Change 2014 Synthesis Report [R]. https://www.ipcc.ch/site/assets/uploads/2018/02/SYR_AR5_FINAL_full.pdf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8年度报告[R].
http://www.mee.gov.cn/ywgz/ydqhbh/qhbhlf/201811/P020181129539211385741.pdf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9年度报告[R]. http://www.mee.gov.cn/ywgz/ydqhbh/qhbhlf/201911/P020200121308824288893.pdf
[5] 周小川. 以绿色融资促可持续发展[J]. 中国金融, 2018(13): 11.
[6]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R]. 2019.
 
作者: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崔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
洪睿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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