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域能源发展有什么建议?
周大地:
一是防止忽视国家能源发展总量目标、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方向,进行扩张性能源建设,造成新一轮能源产能过剩。各区域能源发展目标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把区域内能源消费预测和大型耗能工程项目新增能耗等简单叠加,更要防止以大型耗能和能源加工工程项目投资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点。如果各区域都认为本区域的能源加工转换量只占全国总量的一小部分,认为本地多上项目对国家产能影响不大,所以可以想搞多少就搞多少,一定会加剧全国的产能过剩。
二是防止区域将难完成的内容推给国家,对高能耗产能扩张,一定要严格控制,防止强调地方特色而保留下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等区域发展,更要带头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深入研究具体问题,扎实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实现的,也不是做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行。推动能源转型,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付出很大努力,需与经济结构调整协同起来,能源发展方式也要发生很大变革。
四是国家要加强集中规划,协调发展。对区域性规划的能源内容,国家能源局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进行全国性的评估,防止各地对市场需求的片面预测,防止重复建设。同时要落实中央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认真控制地方能源生产和化工大项目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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