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19年第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甘肃生态环境碳交易网2019-12-30 15:39

环评与排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杜海平:下面,请张如海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张如海: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近期全省环评与排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环境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推进我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助力我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我省实际,深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开展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省上高位推动。2018年5月,分管副省长在张掖市主持召开了全省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之后,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入推广“放管服”改革经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持续优化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的科学性和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目前除生态环境部下放给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和部分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在省上审批外,累计将约84%的建设项目环评下放审批,并同步配套出台了强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管”、“服”措施。
三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在张掖市、庆阳市率先开展了环评“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张掖市“分类别准入、分权限审批、分层级监管、全过程监督”的试点做法,在强化环境准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提升监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实效,改革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环境部予以肯定,省委书记林铎多次批示,要在全省推广张掖经验。
四是加强培训,做好服务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9年4月、 6月、 11月分别举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线一单”相关政策、技术导则、技术规范培训班。组织省、市两级相关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培训班。对各市州环评管理人员、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我省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环评工作人员技术水平。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工商联共同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会上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作协议》,会中向与会民营企业家发放了《甘肃省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指南》手册,为企业家们投资项目、规划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会上深入了解民营企业遇到的生态环境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全力助推我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好地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困难,促进非公经济改革发展。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要求,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建设甘肃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数据管理平台,目前省级、兰州市级审批已经与省(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完成,建设单位可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环评审批申报,其他市州县区正在积极推进,确保尽早实现一网审批。切实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据统计2018年全省共完成建设项目备案18620件,占全部建设项目的84%;2019年截止目前,全省完成建设项目备案30751件;所有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均可在网上完成备案,最快10分钟办结,实现“零跑路”。
三是主动服务,强化指导,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2018年11月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甘环评发〔2018〕1号)。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前期包抓推进责任制,服务好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前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环评文件编报工作,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醒、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尽早委托技术过硬、信誉好、效率高的技术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避免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审批的重大制约性环境因素,少走弯路。落实环评文件提速审批承诺制,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国家、省列重大项目采取分类指导,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主动开展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开展项目环评工作,确保不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2019年4月30日召开了2019年省列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接推进会,全面掌握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动态,对省列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月调度”,及时掌握省列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对白龙江引水工程、引哈济党工程重大项目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和工程涉及的其他省份,推动项目环评工作。
四是积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针对临夏州东乡县畜禽养殖扶贫项目环评审批慢,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赴临夏州进行调研,并举办了一期扶贫建设项目环评专题培训班。之后,研究印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扶贫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的通知》(甘环评发〔2018〕11号),对全省扶贫建设项目环评予以规范及指导。2019年3月15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关于支持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的通知》(甘环发〔2019〕5号),加快藏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藏区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三)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首先我向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积极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任务。2019年9月26日《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经省人大修订通过,该条例确立了“三线一单”的法律地位,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制度创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甘肃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兰州新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市(州)、兰州新区也相应成立了协调小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并加快推进。
二是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2019年4月,经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甘肃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予以印发。7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甘肃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技术方案》,指导全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通过省级推动,与国家指导单位和专家的对接,加强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协调配合,紧密结合甘肃实际,按照技术指南等要求,全面梳理我省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编制成果科学可行,有效落地。
四是取得初步成果。目前全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在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主持的“三线一单”调度汇报会上做了汇报。下一步将吸取全国先进的经验,按照专家组评审反馈意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完善,确保“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的划定和管控要求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并按照国家要求于2020年底前通过验收和发布实施。通过构建“三线一单”管控约束机制,将“三线一单”作为开展规划和项目及环评等工作的重要支撑,保护和改善我省环境,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我省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发挥源头优化作用。
注重将规划及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017年印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强化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化工石化、冶金有色、制浆造纸、电镀制革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园区,强调不能按时完成跟踪评价的,省、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不得受理审批该园区内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严把环评审批关,加强违法违规项目处置。
一是规范环评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部、省、市三级分级审批规定,严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准入、项目选址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准入条件和有明显选址问题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环评文件。
二是采取区域限批政策。白银市在银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未按期投运期间,对该园区区域限批;金昌市因市级相关部门未编制采砂总体规划对永昌县砂石行业进行限批;庆阳市按照《陇东油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其环评审查意见,实施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限批等。
三是加强环评质量考核。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和定向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适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2019年6月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结果,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生态环境部最近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考核办法,规范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推行后评价制度。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明确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后评价文件和技术审查,将后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通过网络、媒体等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落实后评价结论及整改措施。
二是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2013年以来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1657个,涉及企业1231家,确定环境风险可控项目1001个,重点防控项目656个。针对403个涉危化、涉重金属、涉危废、涉保护区和涉水源地的重点防控项目,201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以化解环境风险为导向加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动态评估管理,加快督促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并完成备案,落实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化解环境风险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排污许可及证后管理。2017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计划》,有序推进我省排污许可工作。2017、2018年全省核发共核发15个行业267张排污许可证;2019年水处理行业141张排污许可证已核发完成。截止12月25日,我省已核发了1814张排污许可证。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证后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强化依证监管。对2017、2018年全省核发的267张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进行了核查。为加大对市州发证审核指导力度,对垃圾发电和酒的制造行业2家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报请生态环境部进行审查,指导帮助我省做好发证工作。
四是开展企业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开展自2017年10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发》发布以来,企业自主验收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考核,发现总结企业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七)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开发区整治提升。
甘肃省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的重点专项攻坚工作。2018年底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甘肃省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方案》部署,2019年经多次协调、督办,我省47家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制定了整治改造提升方案,在十二月底可完成方案的备案,指导园区做好整改改造提升工作,补齐短板,服务全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杜海平:感谢袁艺处长和张如海处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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