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电政策本身是一种过渡政策,并没有最优解”
对于此次山东省出台的《暂行办法》,陈某坦言:“很难说对于未来或者对于其他省份有怎样的借鉴意义,毕竟优先发电政策本身是一种过渡政策,并没有最优解。”
“仅就可再生能源发电一点而言,世界上可再生能源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几乎全是完全市场化的。电力市场的基本准则应当是‘技术中性’,无论是火电、气电还是风电、光伏,在市场交易上应当是平等的,无所谓谁应该优先。国家对某一种电源的产业政策支持,都是在场外进行的。”陈某表示,场外支持可以通过国家补贴、财税优惠等形式展开,但进入市场后的竞争应当是公平的。
“这就像以前福利分房时代,大家通常是按资排辈,但不管单位怎么分都有人不满意,说领导不公平、政策不合理。后来有人说,我们抽签摇号,看似公平了,但分不到房子的人会抱怨‘命不好’。现在房子变成了商品,完全市场化,多花钱买大的,少花钱就买小的,就不会埋怨领导、怪罪命数了。”陈某指出,当电力市场逐步走向完善,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充分竞争,“如果那时候可再生能源还存在限电,就不要再怪罪政策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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