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碳交易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 市场协调 传导顺畅
市场协调,传导顺畅
一是价格传导机制协调。国家开展碳交易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建议建立碳市场和电力市场联动机制,碳成本反映在电价中。按照碳市场的初步设想,全国碳市场初期以免费发放配额为主,之后免费发放比例逐年下降,火电企业承担的排放成本将越来越高。并网火电企业是公共服务企业,发出的电提供给社会,生产成本应该逐步传导给能源消费者,而不是电力企业单独承担。
二是电力市场中的低碳措施要与碳市场协调。在没有碳市场条件下,电力市场中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如在中发9号文中,将“坚持节能减排”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提出要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等要求。在具体要求中提出:“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制度,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在配套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提出:“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当碳市场建立好之后,这些规定应当重新调整甚至取消,否则碳市场的作用将难以甚至无法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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