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ETS体系下发展可再生能源对碳减排的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张树伟2019-06-28 16:32

ETS覆盖下所有的额外减排政策都是徒劳的?

 
明确了ETS的概念,并限定了讨论的时空范围,我们终于可以来尝试回答笔者开头提出的问题。
 
根据ETS的设计,既然欧盟整体已经设定了排放的最大限额,那么,任何的减排行动改变的就只有整个市场的供需情况,从而影响市场的价格,而不是影响碳排放量。
 
但是,现实的复杂程度往往比这个理论要大几个数量级,主要表现在:
 
首先,仍然存在一些部门是不在ETS覆盖范围的。比如ETS实际上只覆盖了大约50%的碳排放量。而电动汽车相当于把不在碳交易体系中的交通燃油排放转化成了体系中的电力排放。因此,它将是净减排的。
 
其次,存在跨期的存储、预借可能性。如果人们普遍预期因为可再生能源大发展带来成本下降,导致减排要求提升、排放总量进一步收紧,从而未来的配额可能会更紧张、碳排放权价格则会预期出现上涨,那么人们会倾向于存储配额。这种发展可再生能源会带来当期排放的减少。那么,远期碳排放会增加吗?如果未来可再生能源完全成为商业可行的选择,那么这种配额的价值就有归零的可能(存储的投机行为失败),从而使得“未来不排放”成为标准行为。因此,动态的分析不一定必然得出远期碳排放增加的结论。
 
再次,存在一些国际补偿机制。比如在2005-2012年间火遍我国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如果德国的单边减排行动严重打击了市场的碳价格,使得CDM无利可图了,那么相比没有这种单边行动,无疑欧盟本身的排放量需要下降以满足配额要求。
 
最后,存在配额内与配额外的部门间要素流动等复杂的互动。Jarke and Perino的研究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他们的研究显示,额外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碳排放,关键在于终端电价是否上涨这个因素。
 
关于这个研究我们可以再稍微展开解释一下。
 
电力部门受到碳排放总量的约束,而可再生能源仍旧享受着额外的支持政策,其在系统中份额不断增加。如果电力现货短期市场得以发挥作用,这种份额增加会压低电力行业的成本价格,从而引发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电力部门流动,间接导致而其他部门的经济活动水平下降,从而总体排放下降。
 
当然,根据Jarke and Perino的研究,如果这种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是通过调整电价,而不是一般的税收循环实施的,那么,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将从电力部门转移至其他部门,即终端电价的上涨往往意味着非电力部门经济活动水平的增加,从而增加总体的排放水平。这将是最终排放增加还是减少的主导因素。
 
那么,现实的政策技术与经济环境下,在欧盟ETS覆盖下,德国发展可再生到底是否增加还是减少了长期的欧盟碳排放呢?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我们只能把一些条件推到极致才可能认识清楚。如前所述,对于ETS覆盖的部门,这种电力系统的变化(比如结构、电价、各国电力流贸易)都是无关乎排放的,因为它只会影响整个ETS的碳价格,而不是排放。那么当我们衡量碳排放是增加还是减少时,我们需要考虑ETS外的部门,这其中建筑与交通是两个主要的部门。
 
对建筑部门而言,发展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电价上涨效应会打击建筑部门的电力消费,但是可能很难带来电力与其他能源的替代,比如燃气采暖与炊事的变化。这一能源服务往往跟建筑一起固化,且跟生活习惯、食品文化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这个部门的碳排放更多受到电价以外的其它因素的限制,仅受到电价单因素的影响,排放产生改变的概率较小。
 
在交通领域,电动汽车是个减少排放的因素。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电动汽车可能有所推动,因为有一些电池与电机材料可能存在“网络关联”,有共同创新进步的可能性。对消费者而言,抬升的电价是否抑制了其交通出行行为(收入相对下降,度假外出减少),程度不甚清楚,但是无疑也是减少排放的因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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