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环境类关键绩效指标并强调重视应对气候变化
咨询文件建议在ESG指引原有“环境”范畴下,增加披露排放物和资源使用方面所订立的目标。同时,建议增设一个新层面,强制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以及已就此采取的应对行动,并多次引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CFD)”工作小组的政策建议(TCFD建议)。
大部分上市公司尚未披露在排放物和资源使用方面所订立的目标,以及气候变化相关影响分析和应对行动。我们建议,上市公司应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基于以往年度排放物和资源使用基础数据,进一步设定排放物和资源使用的短中长期目标,并定期检讨目标达成情况。在气候变化方面,上市公司可提早熟悉TCFD建议内容,建立相关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分析针对气候变化设带来的风险与机遇并建立应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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