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交易管理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后,相关的管理条例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了解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部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从事碳排放权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自愿参与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购买碳排放权,也可以出售、抵押其依法取得的碳排放权。
征求意见稿同时也提出,对于操纵碳排放权交易,或者有其他违反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行为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逾期拒不改正的,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一位行业
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般情况下,征求意见3个月之后可以出台正式文件,之后约半年左右会出台细则。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提速,总的趋势是给企业的配额逐年递减,比如
北京是总量每年递减3%,但短期内对企业成本没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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