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中未明确的细节有哪些?
在条文中,有数处仍未言明,也有数处被此前的媒体过分夸大,猎云网期望能还原法条原貌,并探究有可能搭建于其上的、新的商业帝国。
关于“零星小额”的定义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前两种覆盖的人群相对较小,亟需明确界定标准的是‘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卖家还需等待细则和通知。既然未在电商法中直接规定,相信政府对于“零星小额”的定义也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找到合乎实情的方案。
唯一明确的是,即便卖家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然需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目前的政策导向是,国家正在狠抓影视行业、电子商务这样的不透明行业偷税、漏税现象,在减免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同时,严厉打击暴利行业的偷税漏税现象,以降低贫富差距。
关于开具发票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未来对发票会更为重视,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言,纸质发票还需负担寄送成本,可以想见电子发票将更受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法并未要求所有交易必须开具发票,其它类型的服务单据同样被接受,小微商户也无需过分担忧。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换句话说,买家下单后,商品详情页将成为合同,一旦销售的产品与详情页不符,消费者可根据
平台留存的证据进行索赔。
还有条款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让消费者有足够长的追诉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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