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有序推进
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设计节能建筑12.1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8.6亿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达1056万吨。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61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67万平方米。累计实施
绿色建筑13809项,建筑面积达4亿平方米,
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1700万平方米,覆盖750多万户城乡居民。“两市六县一镇”(宁波、嘉兴,建德、嘉善、安吉、海盐、嵊州、宁海,象山大目湾)继续深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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