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是我市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日前出台的《青岛市低碳发展规划》提出,我市将从促进产业升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清洁化和低碳化、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绿色低碳建筑、倡导
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建设
碳汇体系等方面着手,全面实现
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建设低碳型宜居幸福城市。
根据规划,我市将全面推进四项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青岛港国家低碳港口试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等国家级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二是推进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将董家口经济区、中德生态园、红岛经济新区、国际生态智慧城、蓝色硅谷核心区等重点园区建设成为国家或省市低碳示范园区,并以示范园区带动引导全市产业园区低碳化转型。三是推进低碳企业试点工作,支持青啤等企业在
碳排放核算、低碳产品开发与标识认证、企业低碳型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四是推进低碳城镇和
低碳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市级低碳城镇和
低碳社区试点工程,探索低碳城镇和低碳社区建设新模式、新路径。
同时,我市还将突出构建低碳型城市空间布局体系、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体系、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源供应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绿色低碳建筑体系、低碳政府和社会消费体系、低碳生态体系等八大低碳支柱体系。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建设紧凑型城市
我市将把“紧凑型城市”、“土地混合利用”等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空间战略,以低碳为导向,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结构向多中心、组团式结构转变,打造紧凑型、集约型的城市空间格局。
推动产业园区空间集聚。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遵循区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约化的发展思路,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功能区,通过规划引领、要素倾斜等措施,引导企业和项目入驻;制定优惠搬迁政策,加快推进老城区“退二进三”,引导老城区企业迁出市区并向相关工业园区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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