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气候大会的日程已走完三分之一,但摆在巴黎布尔歇展览中心谈判桌上的分歧并没有减少太多。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3日接受采访,介绍了中国在诸多争议问题上的立场,并就谈判如何向前推进给出中国方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协议法律形式:协议+决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在很多环境人士看来,气候谈判所形成的纸面协议只有在具备法律约束力时,才有可能真正转化为现实中的减排力度。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因此他们要求将巴黎谈判桌上的一切决定都写入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之中。但也有国家持不同意见,反对的理由是“法律约束力”所需的复杂程序容易带来变数。
一份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形成,不仅需要各国代表团同意签署,还需要进一步得到各国国内的确认。1998年签署《京都议定书》后,美国政府就曾在2011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解振华表示,中国希望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也不愿看到因为国内政治问题,导致一些国家参与巴黎协议而一些国家游离在外。他建议对巴黎协议的法律形式可采取“协议”+“决定”这样一种法律约束力与政治约束力并存的灵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