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深圳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根据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合作,重点探索在城市发展转型和南方气候条件下的“渐进常态化”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模式,将深圳市逐步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发展低碳生态城市的典范。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双方具体的合作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将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优先在深圳试验,引导相关项目优先落户深圳,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圳负责承接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政策技术标准和示范任务,以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地区为试点,建设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模式、可再生能源等各类示范项目。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他们按照政府引领、统筹推进、自主创新、因地制宜、加强合作、全程优化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中国高密度城镇化地区低碳城市建设的模式。具体工作包括:加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带头作用,将其作为全市低碳生态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引进一些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模式等不同类型的具体项目,先行探索;加快一些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规范的出台,从政策层面进行引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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