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发边界的内涵需要进一步厘清。对于城市开发边界内涵,目前还存在不少争论,如怎样认识开发边界的刚性和弹性,是否可以将近期的开发边界视为弹性界线,而远期的开发边界视为刚性界线,这些目前尚无定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两规”的衔接标准需要统一。各地分别探索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但不同地区对衔接标准的认识不统一,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
生态控制区内的建设用地管理需要明确。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生态控制区是以生态涵养功能为主的区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否允许进行零星建设,建设行为准入的标准和尺度较难把握。
成果表达和维护需要明确。一是成果如何上报。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是形成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个成果分别上报,还是“两规”一套成果上报。上报方案中,是否将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的成果一并上报,目前尚未明确。二是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后,是否能够修改、如何修改,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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