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两级碳排放监管体系,构建IMO净零基金
IMO减排新规的核心亮点是以GFI(Gas Fuel Intensity,燃料强度)为标的建立两级碳排放监管体系。所谓GFI是衡量船舶使用燃料能源效率的指标,通常表示单位运输工作量(如每吨海里)所消耗的气体燃料量。GFI数值越低,意味着船舶能效越好,减排效果也越明显。依据不同船舶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未达标者需要缴纳碳排放成本,超额完成者则获得相应奖励。
每艘国际航运船舶每年需提交GFI报告,其GFI与直接合规目标和基础目标相比照。减排的基准为2008年GFI参考值93.3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兆焦耳(gCO2e/MJ),到2035年,船舶的直接合规目标为减排43%,基础目标为减排30%。
当GFI低于直接合规目标时可获得盈余单位(SU, Surplus Units),可存储下来用于后续两年自身合规需求,或与其他船舶交易。若GFI高于直接合规目标则产生一级合规赤字,需按 100美元/吨购买补救单位(RU, Remedial Units),资金归入IMO净零基金。若GFI高于基础目标,一级赤字部分仍按100美元/吨购买RU;剩余部分可选择按380美元/吨购买RU,或使用灵活机制(如购买其他船舶的SU或调用历史存储的SU)。
这一减排框架将在今年10月的IMO特别会议上表决,如果顺利通过,减排规定将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202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张爽长期担任IMO中国代表团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议题技术顾问和谈判代表。在2025年4月21日举行的MEPC83内容宣贯会上,张爽介绍,两级目标监管体系的运作需要GFI登记
平台和IMO净零基金(IMO Net-Zero Fund)两大机制的联动。前者登记船舶账户,追踪船舶
履约情况;后者管理资金的收入和分配。
根据IMO官网介绍,这笔净零基金主要由排放超标的船舶购买补救单位的缴款构成。该基金将主要用于奖励低碳排船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转型和基础设施建设,助力IMO温室气体减排战略,以及补偿脆弱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受到的不利影响。
信德海事绿色航运研究员张晗告诉澎湃研究所,早在2023年MEPC 80会议已提出了在2050年前后实现国际海运净零碳排放,此次通过的减排框架细化了2028至2035年内全球航运业减排的具体指标,为航运公司未来的脱碳战略提供了行业规则,将重塑未来25年国际航运业的监管体系。
在两级控排体系下,张晗认为航运公司可能有如下应对方案:一是积极推进船队的减排目标,使用足够的绿色燃料,领先于IMO的直接合规目标。与此同时积极投资绿色燃料生产,进一步优化燃料成本。二是选择满足基本目标,放弃追求更高的直接合规目标,承担100美元/吨的RU。“这相当于每吨传统燃料成本上涨约300美元,在过去几年的航运市场中,燃油成本的波动幅度曾远超这一范围。”
“由于基础目标的合规成本过于高昂,对于持有大量中小型、老旧船舶的船东来说,生物燃料将是维持这些船舶在声明周期内进一步运营的重要选择。”张晗还谈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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