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启示

文章来源:国家节能中心2016-09-29 13:42

德国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

1、节能法律、法规概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德国的能源政策包括能源经济效率,能源供给安全和环境和谐,其核心原则和理念是对市场参与者的个人责任感的培养,以提高全民对能源节约和有效利用的重视程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在能源经济效率方面,德国政府重视通过政策和行政手段将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的价格稳定在一个民众能够接受的较低水平上,这样能为工业和家庭带来利益;在能源供给安全方面,德国政府旨在建立一个分散的能源来源和供给体系,同时政府决定逐步停止使用核能,并重点要求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以达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在环境和谐方面,德国政府出台了多部法律和倡议书以提高节能的范围和力度,推进合理使用能源,并提高在能源供给总量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2、能效行动计划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2007年,德国联邦经济与技术部发布了基于欧盟能源终端使用效率和能源服务指令的全国能效行动计划。德国的政策旨在提高所有部门的能源效率,明确了将来能效行动的目标,具体的措施包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加强对建筑物能源效率的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重视宣传,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充分挖掘商业、家庭、工业等各部门的节能潜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对公共建筑加大能效方面的投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政府加大对节能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对私家车提供能源标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通过对热电联产法案的修订进一步巩固热电联产的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强调能源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扩大建筑、工业、服务业等部门提升能效方面的研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启动“气候保护与能源效率”研究计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加强与国际社会气候保护与能源效率方面的合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3、节约能源条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德国一直非常重视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并制定了较完备的法律。2002年2月1日,德国颁布了《节约能源条例》取代之前的《建筑物热保护条例》和《供暖设备条例》,对新建建筑、现有建筑和供暖、热水设备的节能进行了规定,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供暖性能等。按照该法,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以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2004年、2006年,分别根据新的情况对该法进行了两次修订。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4、能源经济法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德国联邦法律《能源经济法》是重要的能源立法,对德国能源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为了实施欧盟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欧盟能源市场开放的指令,《能源经济法》在2005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于将能源网络费用和接入条件由原来的自由协商和事后监管模式,改变为政府实现管制模式。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