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精神,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减排、惠民生,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打电话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结合贵州省燃煤电厂运行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