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继续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建成能源管理体系,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建筑领域。落实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自2015年起,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含保障性住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比例在99%以上。2015年度完成6.2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5年底完成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53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依托大型骨干建筑企业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交通领域。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完成甩挂运输试点任务。优化交通运输车辆结构,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推进加气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新增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在60%以上。全市客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降低0.6%和1.2%。公共机构领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改造既有办公建筑围护结构以及空调系统、电梯、照明和办公用电设备等。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驻马店市直机关及县区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在50%以上。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等,组建大型节能环保集团;引导驻马店市传统机械制造企业适应市场需要,通过技术升级、产业转型、加工配套,向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领域拓展;鼓励电力、建材等大型企业集团,整合其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运营等业务,组建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实施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以节能减排和大气、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将节能环保第三方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化采购制度,落实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业政府采购政策。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改革完善节能减排制度。改革节能减排考核制度,简化考核程序,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同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完善节能减排计量、统计和监测制度,改进统计方法,核算“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能耗双控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控制制度。健全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规范和简化能评办理流程,制定节能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制度,2015年底前90%以上县区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完善节能减排项目监管制度,提高项目储备、遴选、评审和公示等公开程度,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改进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方式。制订实施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落实国家、省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减免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经国家、省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减(免)征或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制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探索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