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驻马店市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四个驻马店”为统领,聚焦群众关心的资源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把结构调整作为节能减排的根本之策,着力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工程建设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依托,深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把改革创新作为节能减排的核心动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指导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据了解,今年,驻马店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08万吨、1.29万吨、4.01万吨和4.88万吨,较2010年分别消减9.55%、12.17%、4.4%和10.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9.9立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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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持续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全市服务业比重在32%以上。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参照国家《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努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市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在80%以下。深入实施“气化驻马店”工程,全市一次能源消费中天然气比重提高至5%。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5年底,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突破23万千瓦时,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6%。
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制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办法,修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探索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中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给予表彰。研究提出纳入碳交易体系重点行业排放单位范围和名单,制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成总量预算与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平台,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查工作。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工程。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燃煤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高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和能效提升。实施循环经济提升工程。按期完成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任务,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城镇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在77%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实施工业节水示范工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锅炉冷凝水回收率,降低企业用水综合漏失率,钢铁、造纸、火电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在重金属污染防控行业和钢铁、水泥、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蓝天工程。加快火电、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建设,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治理、汽车尾气治理、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制订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力争消除流经城市河流的劣V类水质,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修复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