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合物、一氧化碳、PM等,国四标准在于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针对国四标准推迟的原因,环保部表示:“鉴于目前满足国四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国四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四标准。”
研究发现,目前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为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总量的29.4%。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最主要来源也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总量的48.7%。国四标准的执行将会大大改善空气污染状况。
据悉,国四排放标准原计划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执行,但2010年12月21日环保部门表示将3.5吨以上的柴油国四标准执行时间推迟一年,即到2012年1月1日实施。但由于一些原因国四标准再度推迟,到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在实施前夕,环保部就国四实施时间又与工信部和行业协会达成一致,原定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再次推迟。而在此之前的5月,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曾针对国四表示,2013年7月1日将坚决实施重型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为GB17691),没有推迟的可能。他说,国四排放标准不会推迟,GB17691已经发布了8年,按照当时法规制定的时间表,本该2013年实施国五排放标准,而至目前仍然是在实行国三标准,可见多次推迟后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已经很多了。所以,重型车国四排放标准不应再推迟,尤其是在当今环保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
实际上每次推迟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都是因为“国四实施条件不具备”。由于油品质量不合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13年5月份就曾向两大部委提出过该问题,虽然汽车企业已经完成了国四准备工作,但是国内油品质量不仅没有做到与排放标准同步提升,反而滞后很多,油品品质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排放升级后节能减排的真实效果,更会大范围地引发市场产品质量纠纷,造成市场混乱,增加了汽车行业、产品、市场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加大了汽车企业产品投放的成本和市场风险。
为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再呼吁,对《公告》内已有的国三重型柴油发动机及车型,在“国三车用柴油及车用尿素溶液全国供应到位后,建议再给予6个月的销售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停止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