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2014-12-24 1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 41 号)有关工作部署,为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低碳社会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一、充分认识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本《通知》中的“社区”是指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辖区,包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社会单位、配套基础设施等。社区作为城乡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载体。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通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对于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我国走新型低碳城镇化道路的重要探索。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城镇化发展模式对碳排放具有锁定效应,城乡社区的发展方向,对我国城镇化模式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有重要影响。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城镇化道路的具体探索,对我国加快实现低碳发展意义重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二)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倡导和谐社会下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探索。通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形成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社区运行新模式,培育社区和谐共生、尊重自然的低碳文化和生活方式,营造健康、舒适的社区生态和人文环境,对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三)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控制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过快增长的重要探索。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和消费将成为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增长的重要领域。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有利于形成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效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在有效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控制城乡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过快增长。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