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的形势与对策研究分析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2-08-17 11:15

四、适当调低GDP增速预期,合理控制能源需求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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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二五”规划中,中央把GDP年均增长的预期定在7%这一适度较快的水平上,比“十一五”期间实际增速下调了4个百分点,体现了“十二五”期间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部署。降低GDP年均增速,有利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但从各省市“十二五”规划来看,GDP年均增速的预期几乎无一省市定在8%以下,按各省市预期增速加权平均后全国将达到约10%,比中央“十二五”规划的7%高出3个百分点。按GDP年均10%的增速,即使“十二五”期间实现GDP能源强度下降16%的目标,到2015年能源需求总量即将达到43.7亿吨标准煤,这将进一步给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带来压力,同时也给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非化石能源比重由8.3%提高到11.4%这一约束性目标带来更大困难。即使实现了非化石能源比例的既定目标,届时化石能源消费量也将有较大增长,相应的C0:排放量也将超过90亿吨,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减缓碳排放领域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为了实现中央“十二五”期间控制能源需求总量的设想,各省市要切实转变发展思路,改变盲目追求GDP增长数量而不顾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发展观念,制定恰当的GDP增长目标。据易碳家杂志了解到,当前“十二五”GDP增速预期高的省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多以重化工业产能扩张作为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因素,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征不够显著。当前各省市规划中的重化工业及制造业的产能扩张将严重超出国内市场的需求,例如石油炼制、煤化工、光伏组件等,过度依赖扩大出口也将受到市场、成本和高耗能产品出口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存在产能过剩的隐忧,对未来经济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且高耗能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扩大,也对实现降低GDP能源强度的目标带来更大困难。当然,中西部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缩小与东部沿海地区差距的发展需求是合理的,国家在对各省市下达GDP能源强度和C02强度下降目标以及能源需求总量控制目标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但从当前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制约的形势来看,西部地区也必须努力改变发展方式,探索新型的绿色、低发展路径,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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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调低GDP增速预期,不仅有利于控制能源需求总量的过快增长,而且也有利于降低投资的增长规模,降低对高耗能投资品需求的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高新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有助于降低GDP能源强度。另一方面,尽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仍然难以满足新增的能源需求,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仍将呈快速上升趋势。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利于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利于能源结构的优化和降低单位能源消费的C0:排放强度。所以“十二五”期间,适当调整GDP增长预期,也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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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调低过高的GDP增长预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核心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控制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重化1:业产能的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同时在政策上进一步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的出口,促进出口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当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调控也不宜过猛,避免社会需求不足,产能闲置,引发新的经济社会问题。因此要统筹部署,把GDP增速控制在一个适度较高的水平上,平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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