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思路探讨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刘宏博 等2020-08-15 15:19

“十三五”时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

 
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业转型升级与城镇化建设加速,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位于高位,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含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所带来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不断加剧。因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改善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维护人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不当和非法倾倒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出重要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将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等作为总目标之一,经过多年努力,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进展。
 
1.1 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我国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了环境执法和司法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涉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行为的刑责标准,使环境执法有据可依,形成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2018年,国家先后启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的修订程序,并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9年,修订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
 
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次修改发布,完善了对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污染防治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过程中产生的涉疫医疗废物,也提出了相关管理制度,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2 开展专项整治防范环境风险
 
 
“十三五”时期,我国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整治能力。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并将“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到了战略高度,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采用将危险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19年确定了“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为建成“无废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2018—2019年,生态环境部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和“清废行动2019”,通过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情况大排查,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到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两年里,共发现2562个问题点位,完成整改2467个问题点位,整改率达到96.3%。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2018年,生态环境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税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2019底至2020年,生态环境部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为重点,针对化工园区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5-12月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3 环境监管与利用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时期,我国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及利用处置能力,防控环境风险。
 
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为加快全国联网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实际管理工作需要,2017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用系统各个子系统,实现各省(区、市)自建系统与国家系统的对接和数据报送。目前,固体废物产生源子系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子系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子系统等已实现全国联网。截至2018年底,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产废单位超过11万家,实现全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流转,超过130万笔电子联单。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019年,我国发布《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目前,已有多个省(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纳入一证式排污、小散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日常监管纳入执法、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建立危险废物权责清单等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018年,全国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近3100家,核准经营能力超过9000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从小散乱走向规模化,从低水平走向规范化。
 
1.4 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国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科技的支持力度,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任务和科技工程,《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布局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有序推进。
 
强化基础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理论支撑。系统深入研究重点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特性、污染特性及处置利用特性,支撑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针对电镀污泥、煤化工残渣、无机化工废渣、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和废矿物油等重点类型危险废物,揭示其产生、污染和处置特性,构建了典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模型与方法。在固体废物资源化风险控制方面,以水泥窑协同处置为典型资源化技术,开展了氰化尾渣、铬渣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风险控制理论研究,并形成国家标准。
 
推动先进技术研发。经过长期技术攻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稳定化/固化等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并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同时,以共性处置技术为主,在水泥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专用技术研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通过部署固体废物资源化重点研发计划,在重金属固化稳定化、有机类废物降解、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废杂金属清洁再生处理等方面取得一批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创新成果,技术装备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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