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企业能做什么?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李钧2015-08-18 02:21

企业环境应急建设应着重加强的内容

——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环境安全意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针对企业管理层和安全工作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强调环境安全的意义,传授环境应急的方法,提高环境安全的意识。将环境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内容补充融合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中,丰富应急预案内容,简化应急管理程序,提高应急救援实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环境安全门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加强管理危险源的法制建设,从环评、审批、建设、评估、监管等多层次对项目进行依法行政,降低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率。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风险评估部分,落实环境事故防范和应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环境安全监督体系,提高环境安全监督质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法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将企业的环境事故预防与安全生产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交由安全监督部门统一监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应急相关制度和设施的验收和批复、定期督察,参加事故调查和评估等工作,提高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的监管效率。将环境安全概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之中,补充《安全生产法》中环境安全的相关内容,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对象,从法规、制度、机制等方面保障环境安全。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合理配置企业应急资源,将其纳入社会应急网络统一管理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由于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大量储备应急资源将有造成浪费的可能。同时由于环境应急面对的情况极为复杂,在单个部门或区域储备种类繁多的各种应急资源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有效整合区域内各个单位现有的一切可用的应急资源,组建应急协作网,以便做到高度统一、有效指挥、紧密配合、快速反应,最终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可以达到使用有限资源完成艰巨任务的可能。作为环境事故应急的重要应急资源,将企业内部应急的队伍、装备和物资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统一进行区域内资源的调配管理、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不仅能够提高应急能力和效率,同时也减轻企业在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经济压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将环境应急理念融入规划,降低环境风险,提高应急资源效率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按照构筑物的不同用途,城市及其周边地域对环境危险有不同的敏感度。根据环境敏感度特性,划定危险源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禁止在人员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建设含有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降低环境风险。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据环境危险源的相应特性分类,将危险属性相同(相似)的企业相对集中,建设同类危险源集中分布区;并根据危险源特性,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在同类危险源集中区设置相应的应急资源和防范措施,以此提高应急资源的利用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建立环境安全保险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灾害事故可以预防,但是无法绝对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直接损害了公众健康和社会财富,在受损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弥补时,也将严重影响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环境安全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对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人体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及时补偿,不仅能解决企业在重大事故面前的经济赔付压力,加快恢复重建速度,减少纠纷,保障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将为应急资金的筹措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