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明确了企事业单位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责任。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的排污行为负责,并开展自行监测;环保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管。在此制度设计下,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承担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这项法定职责。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需要配套严格、严谨的监督性监测来保驾护航。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总体上,对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和巡视性监测正走向正轨,但是频次还不高,威慑力还不够大。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要实现业务转型,应安排更多的技术人员开展对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和巡视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