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俊杰|我国碳市场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文章来源:注册能源管理师碳交易网2022-01-18 10:46

我国碳市场的特点

 
尽管从全球范围来看,已经形成或正在建立的碳市场存在着种类、规模、表现形式等多方面的差异,但是由于其本质上都是为了方便碳排放配额、自愿减排核证量等碳排放权产品交换而存在的一系列制度或社会安排,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通过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进而减少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碳市场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的内在属性和根本特点。
 
首先,碳市场是一种“人造市场”。碳市场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运用公权力(甚至是国家强制力)凭空创设出来的市场。不同于建立在社会剩余产品和交换需求基础上的自发形成的一般类型的市场,碳市场是以国家公权力通过人为制造“供应短缺”并配以“行为限制/ 管制”为条件而建立和发展起立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市场。
 
17世纪的自然法学家,将人类对社会资源共有划分为消极共有和积极共有两大类,其中,消极共有是指资源在起初不属于任何人,但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共有形式;积极共有是指资源属于全体共有权人,任何人对这些资源的使用必须得到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碳排放权一直处于消极共有状态,即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数量、形式等都不受限制地)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直到20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先后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一系列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条约和协议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代表全国人民对碳排放权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和利用,碳排放权才从消极共有状态逐渐转变为积极共有状态,才出现了碳排放权资源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对应关系,即:全球化石能源消耗自然增长导致的碳排放权“需求倍增”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要求的碳排放权资源“供应短缺”之间的对立关系,这便构成了碳市场建立和发展最基本的先决条件。
 
为了保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目的的顺利实现,各国政府在人为制造碳排放资源“供应短缺”的同时,基本上也都以其国家强制力为保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采取其他措施对相关主体的碳排放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或管制,从而为碳市场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其次,碳市场是一个完全的信用市场。碳市场中的交易产品从本质上来说有且只有一种,即:碳排放权。无论是碳排放配额还是自愿减排核证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品,都只是经由不同的主体和/或程序确认的碳排放权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碳排放权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利,在碳市场中,碳排放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是通过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机构中的相应账户进行。
 
因此,不论是从权利本体还是从权利客体来看,碳排放权都是一种典型的无体物、抽象物,进而,碳市场是一种关于抽象物交易的市场。
 
相对于传统有体物的交易,抽象物的对象抽象性、边界模糊性、状态不稳定性等特点,决定了其交易完全依赖交易双方之间或者交易双方对第三方的信任关系。
 
在抽象物交易市场中,各方之间的信任度越强,交易就会越容易,交易频次就会越高,市场就会越繁荣,反之,各方之间的信任度越弱,交易的发生就会越困难,交易频次就会越低,市场将会变得衰落,当各方之间完全没有信任的时候,交易将不会再发生,市场也将不复存在。
 
作为仅覆盖碳排放权这单一类型产品的碳市场,其间发生的所有交易都是典型的抽象物交易,因此信任关系,即:信用,是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基础。
 
碳排放权交易,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信用交易,当且仅当交易各方完全相信碳市场中的产品,不论是碳排放配额还是自由减排核证量或其他产品,在现实世界中代表着真实、有效、合法的碳排放权,即代表着由国家承认或许可的可以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一定量二氧化碳的权利时,交易才有可能发生。
 
再次,碳市场是一种工具性市场。碳市场是伴随着全球气候治理的不断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碳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与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而达成的协议/协定密不可分,碳市场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服务的。
 
碳市场只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一种工具、一种手段,建立和发展碳市场是为了借助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各方把时间、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温室气体的控制和减排活动中来,从而能够有效的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减少人为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害。
 
碳市场工具属性决定了其对服务目标的从属性,使其带有天然的计划属性,具体而言,一个国家碳市场的种类、规模、运行方式等必然会受到该国政府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政策方针的制约和影响。
 
此外,就我国的全国性碳市场而言,除具有上述共有的内在属性和根本特点外,其还是一种“强制加入、强制减排”的强制性碳交易市场,即:在我国境内,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就必须要加入该市场,且要根据相关要求承担逐步消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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