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现状评估和发展建议

文章来源:易碳家碳交易网2018-11-30 13:36

推动我国CCUS发展的思路及政策建议

 
综合考虑我国CCUS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未来一段时期我国CCUS仍处于试验示范期,发展CCUS的总体思路仍是通过多领域的技术示范,分阶段逐步实现CCUS技术的全流程、一体化和规模化示范,在积累经验的同时逐步促进CCUS技术成本下降和水平提升,为实现CCUS的长期商业化应用做好准备。具体来说,建议按“十三五”和2020-2030年两个阶段分步推进。 
 
 “十三五”时期发展CCUS的总体思路是广泛开展试验示范、识别优势关键技术。建议要扩大CCUS试验示范规模,识别可以大规模推广的优势技术类型,逐步推动CCUS成本和额外能耗的下降,同时要继续开展CCUS关键环节技术的研发和试验,做好技术储备工作。在这一阶段,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1)在新建火电厂开展CCUS示范的可行性评估,并涵盖CCUS预留的内容;(2)在煤化工行业广泛推进低成本捕集与EOR相结合的示范项目;(3)鼓励油气企业主动开展CO2-EOR示范,增加工程经验;(4)尽早部署盐水层封存的工程试验;(5)积极推动CO2管道运输的小型示范。通过以上努力,力争到2020年,在煤化工等具有CCUS应用早期优势的领域建成大规模、全流程示范项目,并逐步扩大示范领域,争取使CCUS带来的年减排量达到500-1000万吨CO2。 
 
2020—2030年CCUS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广泛推广部署、实现技术突破。建议要加强大规模、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的推进力度,形成上下游关联的CCUS示范产业体系,带动相关基础设施的发展和配套装备制造业的壮大,同时要推动关键技术环节取得突破,实现CCUS技术应用成本的显著下降,提升CCUS全流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的产业化技术能力。在这一阶段,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1)新建火电厂要配备碳捕集预留,且选址需考虑CO2封存场地;(2)在煤化工、油气行业开展大规模、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建立跨行业协作机制;(3)在钢铁、水泥等工业行业开展小型CCUS示范;(4)开展碳捕集与盐水层封存相结合的工程示范;(5)积极推进CO2运输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以上努力,力争到2030年在煤化工等行业建成CCUS规模化应用的商业范例,建成若干百万吨级的大规模、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争取使CCUS带来的年减排量达到3000-5000万吨CO2。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加强CCUS相关的战略规划和制度设计,提升对CCUS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逐步形成有力于CCUS良性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为CCUS长期发挥重要减排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来说,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加强战略规划。按照国家低碳发展和能源革命的总体要求,从国家层面制定发展CCUS的总体战略或规划,明确我国CCUS发展的战略定位,制定CCUS发展的总体方向和路线图,形成积极稳定的政策预期。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并尽快制定和提出分行业量化约束目标,提升企业的低碳发展意识和开展CCUS的主动意愿。 
 
完善法规标准。围绕CCUS立项申请、建设运营和关闭三个阶段,分步骤完善CCUS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逐步建立针对CCUS项目的审批和核准制度,建立并完善CCUS建设运营涉及的技术规范,加强CCUS地下空间权属确权、环境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制定,研究制定CCUS试验示范项目的优选机制和遴选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加强统筹协调。结合CCUS项目特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审批与监管机制,建立并完善政府部门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企业间合作规范,尽快建立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利益分担机制,构建针对多主体CCUS项目的合理化设计和运营模式。 
 
强化经济激励。探索实施如税收减免、差异化补贴等有助于CCUS发展的创新性激励政策,加大对大规模、全流程重大CCUS示范项目的直接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加大对CCUS的政策激励。探索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CCUS商业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绿色金融、气候债券、低碳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CCUS项目示范,探索将CCUS纳入碳排
放权交易市场的合理机制。 
 
(刘强、田川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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