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战略部署,持续挖掘、推广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现面向社会征集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开发机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成果应用企业和产业园区等。
(二)案例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
碳中和,生态环境监测与智慧环保,以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等。
(三)成果转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投资转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或其他方式等。
二、基本条件
(一)案例已实现一定规模的产业化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案例具有清晰合理、高效创新的成果转化方式、资金投入方式、商业盈利机制或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等,为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案例形成的模式和经验具备显著的示范引领价值和可复制性,可在其他地区或行业推广借鉴,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四)案例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在实际应用中能够保持长期稳定运行和发挥良好效果。
(五)案例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完整的知识产权,申报单位近5年无知识产权纠纷和环保失信记录。
三、报送渠道和要求
(一)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
平台(www.ceett.org.cn)案例征集页面下载并填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行业协会,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
平台理事会单位可组织推荐。
(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的案例不超过5项,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相关内容必须确保不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联系人:张亚妮、马强
电话:(010)65645365
(二)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晓毅、卿野
电话:(010)84665416
附件: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附件
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
(名称应体现成果转化技术或模式的特点,限30字内) |
申报单位 |
(技术成果持有方、成果转化主导方等申报主体名称) |
联系方式 |
(案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等) |
应用场景 |
(文字应简练、精准,重点描述成果转化应用的领域、范围、对象、场景等,限50字内) |
转化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投资转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或其他方式) |
涉及领域 |
£水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污染防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
£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 £农村环境治理
£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海洋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监测与智慧环保 £其他(可多选,但不超过2项) |
案例简介 |
1.科技成果基本情况(包括国内外需求情况,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等,限300字内) |
案例简介 |
2.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合作模式如产学研共建、技术转移许可等、资金支持、政策利用情况,限4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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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转化成效(包括环境效益如污染物与碳减排量、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等,经济效益如带动相关行业企业产值增长,社会效益如带动就业等,限500字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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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申报材料内容属实、准确,知识产权明晰;如有知识产权纠纷等,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如无推荐单位可不填写)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相关证明材料 |
(案例相关的技术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评价证明、第三方评估报告以及转化合同、政策支持文件、媒体报道、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可另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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