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表:
上海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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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持方向 |
节能减排 专项资金 (万元) |
超长期 特别国债 (万元) |
具体支持内容 | 负责部门 | 使用依据 |
1 | 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 | 851.4 | 4824.6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三批3784人次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851.4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824.6万元,合计5676万元。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 |
2 | 国家家电以旧换新 | / | 41519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二批564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1519万元。 | 市商务委 | 《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7号) |
3 |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 | / | 21514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二批274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1514万元。 | 市商务委 | 《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8号) |
4 | 本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 | / | 38306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二批691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8306万元。 | 市商务委 | 《上海市2025年加力支持家电家居家装消费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23号) |
5 | 本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 3979.35 | /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本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979.35万元。 | 市商务委 | 《市商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商商贸〔2024〕43号) |
6 | 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 | 68.6625 | 389.0875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三批共计9155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68.662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89.0875万元,合计457.75万元。 | 市商务委 |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6号) |
7 | 国四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 | 3665.8632 | / |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一批487辆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114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665.8632万元。 | 市生态环境局 | 《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环规〔2024〕15号) |
合计 | 8565.2757 | 106552.6875 |
抄 送: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2025年6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