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全文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4-01-04 11:41

国土空间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突出系统适应和协同适应,全面提升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适应 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省国土空间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国土空间安全。

1. 强化国土空间布局引领。优化绿色生产空间。充分发挥济 南、青岛综合优势,优化完善“ 一群两心三圈” 区域经济布局。开 展莱州湾、胶州湾等湾区海岸带开发利用空间布局统筹,强化渤 海海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半岛东部海区海洋牧场和莱州湾、 威海、 日照南部三大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着力打造半岛南部海 区国际海洋创新策源地和高端海洋产业聚集区。重点保护鲁北、 鲁西北、鲁西南、汶泗、湖东、沂沭、鲁东南、胶莱、淄潍九大 农田集中区,增强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 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打造宜居生活空间。深入推进省会、胶东、 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交通共联、 生态共保。加强资源要素集聚和政策供给,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高标准建设便捷高效、智慧活力、品质宜居、绿色人文省级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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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构建大中小城市有机整合、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 群为主要形式的生活空间。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提升城市气候 风险防控能力。保育永续生态空间。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 低山丘陵两大战略性生态屏障,加强沿海岸线、沿黄河、沿京杭 运河生态带建设,凸显蓝绿交织的齐鲁风光特色,打造命脉相连 的生命共同体,保障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供给,维护生物多样性, 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省气象局、 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完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实施主 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制度,建立和实施常态化国土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实 施自然保护地、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域、资源枯竭型城市、传 统工矿城市等重点区域特殊名录管理。完善气候变化风险防范和 应急管理体系,推动重大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候风 险管控,增强重点行业适应气候变化的趋利避害能力。健全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严 格落实“ 三线一单”管控约束,做好“ 三线一单” 实施、跟踪评估、 更新调整、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工作。生态引领省域空间管控。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国土空间绿色发展。合理划定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推进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严 控海岸线开发建设活动,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加强对城市现有 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合理布局城市空间和产业经 济空间分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海洋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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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化国土空间协同适应。强化多空间的协同适应,加大协 调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整体适应行动力度,系统化开展多空 间气候适应行动,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整体适应行动效益;加强 国土空间气候适应目标与碳中和、可持续发展、美丽山东、韧性 城市建设等其他领域目标的协同,强化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协 同适应,推进多目标的协同适应,合力促进全省行动方案的实施。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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