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气象局 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技部碳交易网2022-11-03 08:33

汞污染监管与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

 
  开发汞化合物在线监测、多维溯源和动态监管技术,开展汞废物阈值及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研究;研发汞污染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和履约成效评估模型;研发管控产品、工艺和排放源的替代、减排技术及废物/污染场地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立我国汞物质流向图并提出汞公约履约策略。
 
  五、保障措施
 
  (一)创新组织实施机制。
 
  加强科技部门、行业部门与地方的协同,探索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任务部署与国家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管理与产业发展政策多方联动机制。构建科技项目责任机制,由科技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示范企业、研发单位等签订多方协议,各负其责协同发力,实现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示范工程、生态环境标准、技术推广政策、产业培育一体化突破。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征集有意愿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组织和依托单位,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激发创新活力,遴选有实力、有优势的研发单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予以分批支持。
 
  (二)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营造“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成果转化顺畅的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环境。发展一批由骨干企业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专业绿色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跨学科、开放式、引领性的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和智库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绿色技术银行,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与金融服务、人才支持的贯通发展,形成承接变革性绿色技术产业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和国际转移的综合运作服务体系,加快试点示范并全面推广面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保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完善重点领域绿色技术标准,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企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投融资、激励及风险机制,加快推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基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
 
  面向重点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大国家需求,进一步整合当前生态安全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领域重要团队和顶尖科学家,发挥生态环境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生态监测研究台站网络作用,开展长期稳定连续观测、试验研究性科技示范,推动科学数据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发展。加大对多学科交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团队、技术经理人队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形成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水平的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学家、高水平创新团队、青年科学家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四)完善多元投入。
 
  完善资金投入结构,拓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投入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激励企业增加生态环境科技研发经费支撑,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联动的科技稳定投入新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冷门学科、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长期稳定支持,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注重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建立对非共识的探索性风险资助机制,增加企业资金、风险基金、金融投资等资本对本领域发展的投资渠道。
 
  (五)深化生态环境国际科技合作。
 
  加强国际双多边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研究合作,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中欧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旗舰计划、中德应对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加清洁技术工作组、中新(加坡)水资源联合研究、中挪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合作等国际合作计划。开展可持续发展南南合作、营造良好合作环境,多角度谋划开展科技合作,打造“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加强创新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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