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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