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
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
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环气候[2024]30号),为深入推动沈阳市生产生活方式全面
绿色转型,加快建立产品
碳足迹工作机制,以国家方案为核心参照,同时融合国内各地区关于碳足迹方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本《行动方案》。
二、编制过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沈阳市构建产品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部门就核心指标、关键任务内容进行深入研讨,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全市16个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等单位意见,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采纳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分别设定2025年、2027年发展目标。明确了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编制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产品碳足迹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
平台以及开展企业产品碳足迹
试点等具体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探索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平台和因子数据库,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及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碳足迹国际国内交流衔接工作等任务措施。二是多维度丰富碳足迹应用场景。包括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采购,依托产品碳足迹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碳足迹与碳普惠的有机融合等任务。三是推动重点产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包括强化工业园区示范引领及零碳园区创建,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引导重点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措施。四是强化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包括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加强碳足迹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调度、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资金支持、加强宣传解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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