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构建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处碳交易网2025-07-23 10:23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环气候[2024]30号),为深入推动沈阳市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工作机制,以国家方案为核心参照,同时融合国内各地区关于碳足迹方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本《行动方案》。
 
二、编制过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沈阳市构建产品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部门就核心指标、关键任务内容进行深入研讨,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全市16个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等单位意见,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采纳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分别设定2025年、2027年发展目标。明确了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编制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产品碳足迹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开展企业产品碳足迹试点等具体工作任务的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探索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平台和因子数据库,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及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碳足迹国际国内交流衔接工作等任务措施。二是多维度丰富碳足迹应用场景。包括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采购,依托产品碳足迹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碳足迹与碳普惠的有机融合等任务。三是推动重点产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包括强化工业园区示范引领及零碳园区创建,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引导重点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措施。四是强化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包括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加强碳足迹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调度、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资金支持、加强宣传解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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