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文章来源:中证网碳交易网2016-01-03 19:12

《碳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本次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受让标的碳资产收益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标的碳资产收益权,并同意由甲方享有标的碳资产处置后所产生的实际收益。
    2、甲乙双方同意,标的碳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元/吨/CO2e(贰拾壹元/吨当量减排量),总金额为18,449,850元整。
    3、甲方支付标的碳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碳资产收益权即归属于契约型基金,甲方代表契约型基金有权获得标的碳资产实际收益,并有权对标的碳资产收益权进行处分和转让。
    4、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并在履行期间将继续深入探讨开展在碳资产开发碳金融衍生品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包括而不限于乙方在2016年获得碳资产及未来的碳资产收益权。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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