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支持首批“碳中和”债券发行登记

文章来源:李治国碳交易网2021-02-12 17:06

上海清算所日前支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六家发行人,成功完成首批“碳中和”债券发行登记,总发行规模为6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储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建设。
 
推进“碳中和”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有力举措,彰显了大国的责任和担当,对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上海清算所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作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截至2020年末,上海清算所累计为1758亿元绿色债券提供发行登记服务,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金融债等。2020年以来,上海清算所多次下调、减免绿色债券业务费用,助力发行人绿色债券业务创新。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加强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提升绿色债券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同时,积极推动培育绿色投资理念、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工作,与各方一道丰富绿色金融体系,为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