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运用
碳交易市场化手段促进重点领域
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6月3日(星期三)前通过电子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将意见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公告(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
发放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拟)
本次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工作分两个场次组织实施,竞价日期分别定为2026年7月、8月。
二、发放总量
有偿竞价发放配额总量合计约60万吨。
三、发放方式
四、参与主体
深圳
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组织。
五、申报竞买量
竞买人可多笔申报购买有偿配额。单个竞买人申报总量不得超过单场竞价发放数量的10%。最小申报单位为1吨,申报竞买量应为最小申报单位的整数倍。
六、竞买底价和成交
竞价底价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深圳碳排放配额(SZEA)期间在所有交易日的加权平均成交价。具体
价格由深圳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计算并公布。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在申报时间结束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发放总量内的申报以竞买方报价为成交价格,申报总量大于发放总量时,排序末笔可成交申报,按实际可竞得数量成交,成交价为竞买方申报价格。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全额资金交易制度,竞买人需确保申报前交易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其总申购对应全额价款,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二)竞买人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监管检查工作(如有),严禁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不得从事其他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禁止的交易活动。
(三)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
(四)有偿竞价发放其他具体事宜由深圳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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