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碳税与排放强度目标制的经济成本有多大?

文章来源:中财大碳交易网2020-02-25 23:15

一、研究背景
 
尽管越来越多人认同有必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减缓气候变化,然而使用何种政策工具仍在争论中。不少学术研究认为开征碳税是最有效率的机制,然而很少政府把它列为优先考虑的减排政策。相比碳税,更多国家选择或者考虑采取碳交易或者是承诺排放强度目标,这种可以更灵活的机制也许可以更好的促进经济增长。然而,面对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不同类型政策效果不一,在生产率冲击下导致经济的反应也不尽相同。
 
 
本文构建了一个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模型,分析了三种不同的气候政策——碳税、碳交易和排放强度目标——对经济动态的影响。该模型是一个简单的“鲁宾逊经济”,即经济自给自足,没有市场交易,产品也不能储存。该模型在标准RBC(实际经济周期模型)基础上,生产函数引入了“有污染的中间品”,可理解为排污权也是一种生产要素,该生产要素的量受到约束,此约束是关于产出的函数。
 
 
在没有政策的基准模型下,生产者可以不受约束的排放污染,此时污染排放量(或者排污权总量)与总产出成一固定比例γ。排放强度目标制下污染排放量与总产出比例被设定为一个小于γ的值μ。值得注意的是,在稳态下排放强度目标越严格,消费反而越高,这是因为更严格的减排会降低投资需求,从而抵消了产出的下降。在碳交易制度下,污染排放总量(或者排污权总量)设定为一常数;在碳税制度下,排放税会返还给家庭。
 
 
二、模型结论
 
从稳态下(也即没有经济波动时)定性的角度看,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不影响资本-收入比,而排放强度目标制相比无政策会提高该比率。排放强度目标制不影响劳动时间,而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相比无政策会减少劳动。消费占收入的比率在各类政策下都会提高,排放强度目标制提高的是否比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更多则取决于经济参数的设置。本文的参数设置使得排放强度目标制使稳态下消费占收入70.9%,而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皆为71.2%。
 
 
当总排放目标与无政策相比削减20%时,排放强度目标制福利损失(以消费补偿来度量,即实施某项政策等价于无政策下家庭消费水平下降的程度)为0.32%,而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皆为0.82%,即后两者福利损失更高。具体而言,后两种制度会使消费及资本存量有更大幅度的下降。
 
 
当考虑到经济不确定性时,本文做了1000次持续时间为100年的政策模拟。模拟结果表明,相比起无政策,排放强度目标制福利损失为0.32%,而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皆约为0.81%。碳交易制度下各个经济变量的波动性最小,而碳税制度比无政策时波动性更大,所以福利损失也相对最高。
 
 
考虑转移动态分析时(即从无政策的稳态水平在不同制度下过渡到20%减排目标),30年内的消费水平在碳税制度下平均每年下降0.09%,碳交易制度下每年下降0.1%,而排放强度目标制则为0.25%。
 
 
当引入技术(劳动生产率)增长时,本文设定总产出年增长率为2%,同时设定(因为技术进步)单位产出的污染量每年也下降2%,此时相比无技术增长,从无政策到减排目标的转型速度将会加快。而当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经济波动可能更高,本文提高了生产率的波动性,以及增大了家庭对消费波动的厌恶程度,结果发现此前的结论基本不变,碳交易制度并没有通过更好的稳定经济来提高福利水平,因为这会被劳动波动性的提高所抵消。
 
 
三、政策启示
 
碳交易与碳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程度是基本等价的,然而碳交易政策会降低经济波动性而碳税政策则相反。而排放强度目标制则比起前两种政策都更好的促进经济增长,降低在减排和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福利损失。然而,碳税在经济转型动态中对福利的直接影响(消费)则是最低的。
 
在现实中,这些政策的差别可能并没有那么重要。事实上,有些经济活动如信贷、限价等措施都会使碳交易制度与碳税表现得很相似。比起关心这些政策的“核心特征”,可能不同政策的相互作用与搭配可能更受关注。本文也没有考虑市场失灵的潜在影响,在权衡不同政策的宏观经济政策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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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分析:
 
陈川祺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
 
 
指导老师: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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