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碳税与碳交易的经济基础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4-11 11:34

碳税——以价格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环境税作为碳税的理论基础最早由庇古提出,也称“庇古税”。1920年,庇古设计了福利经济学中的环境税概念,提出对污染者征税,以纠正市场活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此后,政府将这一理念加以运用,对具有负外部性的污染企业进行征税,并将税收所得作为抵消污染效应的经济补偿。在低碳发展模式下,碳税侧重对污染排放企业排污成本的监督。通过对排污企业进行征税,污染企业的排污成本得以增大,出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考虑,企业必然自行控制污染排放量,从而达到环境规制的目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碳交易——以数量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碳交易侧重既定排污权利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以增加污染的社会成本的考虑。罗纳德·科斯最早提出社会成本概念,他认为要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一个有效手段是在污染者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排污权分配。此后,多伦多大学的约翰逊·戴尔斯在其《污染、财产与价格》一文中提出数量为基础的交易机制。这一理念随后被美国环保署加以引用,并于1977年在《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中得以法律确认。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碳交易相对于碳税而言更具有政策吸引力。(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