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哪些重要文件提到了“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9-12-26 22:18

1、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统筹推行绿色标识、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整合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认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4、《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
 
  “加快推动出台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方案,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技术支撑和信息平台。研究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产品评价体系,建立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认证机构及企业自愿参加的绿色产品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机制”。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