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欧盟碳金融发展实践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作者:刘国栋2014-11-11 23:22

随着化石能源消费的供需矛盾以及由此造成的气候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借助其在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优势,期望在新一轮产业竞争和经济增长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欧盟建立了全球闻名的碳交易市场,各成员国在碳排放交易、绿色信贷、碳基金碳金融领域的发展也较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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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碳金融发展的法规制度。为推动温室气体减排,2000年,欧盟发布《温室气体绿皮书》,正式提出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欧盟气候政策的主要部分。2001年10月,欧盟发布了关于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草案,经过两年多的修改和完善,于2003年10月正式颁布《排放权交易指令》,奠定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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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员国层面上,2008年,英国发布了世界上第一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案——《气候变化法案》,致力于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的长期框架。按照该法案的要求,英国政府必须削减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2050年削减80%的温室气体排放额。依照在《京都议定书》中的承诺,英国愿意帮助其他欧盟成员国多承担部分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其中,根据欧盟内部的“减排量分担协议”承诺减排12.5%,比减排8%的年平均目标高出4.5个百分点。不仅如此,英国政府还进一步行动,致力于到2050年减排60%的二氧化碳。此外,英国政府又推出了诸多政策措施,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建立市场化的碳排放交易体系。2005年1月,欧盟正式启动实施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落实温室气体排放交易。EU ETS建立了总量管制和配额交易的制度,对各成员国的排放设置限额,成员国则将减排目标分解到国内的排放企业,明确减排上限,实行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EU ETS现已覆盖欧盟27个成员国的约12000多个排放主体,占到了欧盟一半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成为全球最大的基于配额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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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ETS确定了每个阶段的排放总量,并将排放权分配给各个成员国,实行强制性的二氧化碳减排。各国政府再将分配到的总排放量,分配到国内的排放大户,纳入强制管制范围的主体为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业企业,如炼油厂、炼焦厂、2000万瓦以上的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玻璃厂、陶瓷厂及纸浆造纸厂等。所有受排放管制的企业,在得到分配的排放配额——欧盟排放配额(EUAs)——后,可以通过使用先进节能技术、节约能源和限制产量等措施,以确保将当年的实际碳排放量控制在配额额度范围内。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超出了所分配的排放权,则要通过碳交易市场购买尚余配额企业的剩余配额,或接受欧盟的巨额罚款。除接受处罚外,超额排放的部分还将从下一年的排放配额中予以扣除。当然,如果企业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剩余的排放指标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并获得一定收益,成为企业的“碳资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欧盟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确定总体排放量,即“欧盟排碳配额(EUR)”,一个配额代表l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自2008年启动运行以来,纳入强制减排的企业每超额排放1吨二氧化碳,将被罚款100欧元。除罚款外,欧盟还通过其链接指令函,允许受管制的企业通过使用清洁发展机制(CDM)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和联合履行机制减排配额单位(AAUs),达到减排目标。为扩大EU ETS的影响,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EU ETS还积极与其他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通过双边认证进行连接,允许其相应的减排量进入EU ETS市场买卖流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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