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低碳经济浪潮的崛起,国外金融机构为契合低碳经济的发展,逐渐推出了各类碳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等碳现货金融产品特别是随着,《京都议定书》对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具体规定的逐渐落实,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结构性产品等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以及碳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2008年全球碳市场总交易额达到1263亿美元,是2007年成交额的两倍。
发达国家的碳金融产品市场交易主体非常厂泛,既包括政府主导的碳基金、私人企业与交易所,也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对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协助交易机制设定和交易平台的搭建;二是通过设立政府碳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如意大利碳基金、荷兰碳基金等私人企业完全基于市场利益的驱动,为获取更多的碳排放信用或者出售富余碳排放信用自愿进入市场交易可以看出,碳金融产品的设计、流通以及交易平台的构建,是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私人企业与个人共同参与的结果。(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