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在低碳经济背景下的机遇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4-08-30 14:55

气候变化风险成为商业银行自身机制不断完善的重要外部力量。气候变化及其主要诱因之一环境问题带给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有与此相关的气候变化信贷风险、环境信贷风险、环境法律风险。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企业受此影响日益加剧,气候变化信贷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的成本剧增,甚至可能因气候变化带来的巨额财产损失,从而最终造成银行贷款无法正常收回。环境信贷风险是指环境问题影响了企业的偿还贷款的能力,或是使得企业在银行的抵押资产价值受到削弱,甚至可能使银行受到因企业环境问题而带给自身的连带责任,从而损害到银行信贷资产安全。例如,山东省一家造纸企业由于污染严重,被勒令投入1.1亿元的巨额资金治污,导致该企业的现金流入为负,根本不可能按期偿还当地银行的贷款。[3]环境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违犯政府的环境法规被关停或处罚,从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以上三类风险都会直接或间接的给商业银行的资产带来损害,在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的当前世界,在中国可能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的政策背景下,国务院已经明确要求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商业银行无疑应重视此类风险,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企业的信贷风险予以足够的警惕。事实上,中国主要的四大国有银行才刚刚完成股份制改革,除了在体制上进行改造外,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和流程改革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现代化的风险控制体系才初步建立,距离国际一流商业银行严密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还很远,气候与环境信贷风险无疑是完善自身风险评估体系的重要契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低碳经济大大激活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内在动力。实现“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包括提高一次性能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以及不断调整能源结构等。必须注意的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碳排放主要还是来自于一次性能源的使用,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必须着力提高一次性能源的使用效率。事实上,当前已经有许多可供选择的低碳技术,如煤炭液化、煤和天然气的净化燃烧、碳捕捉、碳封存等技术,但由于技术成本过高,企业缺乏技术推广的动力,虽然最终要依靠技术进步来实现减排,但单纯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却无法达到减排目标,因此,政府需要一方面通过财税、金融等手段促进低碳技术的研发及利用,促进低碳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利用市场化机制来引导私人资本投向低碳行业,如碳交易机制。在该过程中,中国商业银行创新的内在动力被激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充分利用低碳行业发展所产生的巨大金融需求。在2009年11月25日由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除了做出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外,还要求,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强对节能、提高能效、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可以预见,在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型中,会产生对商业银行产品及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商业银行投资低碳行业,会增加自身新的赢利增长点。低碳行业表现良好的例子有,从2002年7月到2007年7月,新能源环球创新指数(NEX)的表现,一直好于环球股票指数。摩根士丹利欧洲指数上升幅度大约为140%,摩根士丹利世界指数上升幅度不足100%,而新能源环球创新指数(NEX)上升幅度约为270%。[4]事实上,通过信贷投向逐渐向符合低碳要求的领域和行业倾斜,符合中国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和长期转变经济方式的双重目标的有机结合,还能通过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在当前金融危机阴霾尚未完全散去的背景下更具实际意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